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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闹玩耍惹官司 案件庭审观摩 被告当庭履行结案

2022-01-19 08:39:01 智能朗读:

2022年1月12日,城关区法院在数字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彭某某诉郑某某、王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教育考试院等2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被告郑某某(8岁)、王某某(9岁)在康乐园小区院子打闹、玩耍时,将经过该处的原告彭某某(6岁)撞倒,致使其受伤,经甘肃省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后原告前往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仍为左肱骨髁上骨折,原告遂进行左肱骨髁上骨折内固定术治疗,共计住院6天。原告代理人认为两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其行为与原告身体受到侵害存在关联性,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彭某某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047.52元。

庭审现场,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主审法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陈述诉辩主张,有序梳理了案件重点,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高效顺畅。在调解阶段,针对本案原被告系未成年人,主审法官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对原被告代理人耐心疏导,向涉案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明权责。最终,原被告就赔偿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当庭和解,由被告郑某某赔偿原告5000元,由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4000元,并当庭履行,给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次“零距离”接触庭审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增进了旁听人员对法院庭审活动的了解。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庭审观摩后受益良多,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对生活当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有重要借鉴意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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