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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五人对簿公堂 死亡抚恤金丧葬费属于遗产吗?

2022-08-17 08:35:15 智能朗读:

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抚慰金和生活补助费,兼具精神抚慰和物质补助的性质,政府及单位发放抚恤金的初衷是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的,谁知却引起了家属之间的纷争。

原告赵某一、赵某二、赵某三与被告赵某四、赵某五是同父异母的亲姐弟,三原告的母亲去世后,父亲赵某与二被告的母亲再婚,并生育二被告,三原告与二被告一同生活长大,后赵某与二被告的母亲在1999年离婚,此后赵某夏、秋季在农村老家独自生活,春、冬季在赵某一所在县城某小区居住。九年前赵某确诊糖尿病、高血压,在此期间多由赵某一陪伴看病、购药,保障赵某日常生活所需,其余子女闲暇时也去看望、照顾老人。赵某因病去世后,赵某所在的单位预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嘱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12万余元,赵某一主张其作为对父亲生前尽到最大关怀的子女,应至少分配抚恤金总金额的70%,被告赵某四、赵某五未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抚恤金;至此,五个子女对抚恤金分配产生争议,死者赵某所在单位领导及亲朋多次对五人劝解未果,姐弟五人遂对簿公堂。

经审理法院判决:原告赵某一在父亲生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酌情分配抚恤金总额的30%,其余四子女也尽到了少量赡养义务,平均分配剩余的70%,即每人按17.5%的份额予以分配。判决后,原、被告五人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审理该案法官介绍说,首先,丧葬费、抚恤金均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丧葬费并非死者生前取得的财产,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在抚恤金具体分配时,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死亡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分配。即,该案原、被告五人均享有分得抚恤金的权利。

抚恤金的分配数额一般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疏远近关系、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由法官综合进行裁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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