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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见血 工作群里骂下属小心违法

2023-04-12 08:34:07 智能朗读:

有报道说,北京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王某,去年1月到张家口出差,被人跟踪堵截,怀疑副总黄某将自己的行程信息泄露出去,于是先在公司例会上言语指向黄某并用“内鬼”等字眼,致其割颈受伤。后多次在相关微信群内对黄某进行侮辱、诽谤,煽动公司人员及行业内其他人员对黄某进行言语辱骂,引发多人在群内附和并相继发出“汉奸”“内鬼”“叛徒”“黑恶势力”“锄奸”等内容,致黄某抑郁。

结果是什么?王某被人告上法庭。北京东城法院认为,普通大众不同于明星等公众人物,普通大众的社会评价主要来源于其生活、工作环境中的人员,王某发布消息的微信群为二人的单位工作群,人数较多,且事实上已造成其他人员随王某言论而产生负面评价的后果。法院认定,王某侵犯名誉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医疗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有工作的地方,就有微信工作群。可以说,几乎每一项工作都是从加入一个工作群开始。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台,由于具有及时沟通、资源共享、动态监督等利好,因此在便于虚拟社交之余,实质上也已成了工作的一部分。可以说,借助微信群、QQ群等办公,已是智能移动办公语境下的工作常态。

不过,建群的初衷是方便工作,但“群”建得太多,落实工作都要靠“群”,无疑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负担。《半月谈》杂志曾经报道过某地社区干部,“一人照管60个手机App账号、3部手机随时连着充电宝、上厕所开会都不忘刷分。”这种应付各种形式化考核的经典场景,成为基层干部不能承受之重。不客气地讲,很多时候,工作群沦为“聊天群”“留痕群”“拍马群”。在这起案子中,很多人附和,为违法行为推波助澜,说到底就是向权力献媚。因为王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老板。

对此,有评论指出:现代企业内部治理,离不开法律与规则;领导与员工虽有分工上的区别,但也应有基本的平等与尊重。如果放任网络暴力大行其道,今天的施暴者明天也可能会成为受害者。网络作为一个开放、共享的公共空间,缺乏审慎、自律的“一人一句”,也可能形成“波涛汹涌”。小马飞刀以为,此案最大的警示在于,不管你是谁,再大的领导,批评人可以,你可以指出问题所在,你可以给出方法,你可以提出要求,但骂人不行。不管在什么地方,现实中不行,虚拟社交场所也不行。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用侮辱、诽谤、捏造、歪曲事实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且造成负面影响的,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在极少数领导干部的惯性思维里,身边的工作人员就像“家臣”,身居的工作岗位仿佛就是“领地”。但是,树立真正的威信靠的不是大嗓门、大巴掌。这种对权力的扭曲、对职权的滥用,谁都不能惯着,必须露头就打。

德不配位,必有灾殃。法治社会,不管你是谁,如果不谨言慎行,迟早会付出代价。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张军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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