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热服务中心暖心倡议—— 温度骤降 供热站可适度延长供暖时间
从4月1日,我市迎来降温、降水天气,最低气温骤然下降至3摄氏度。市供热服务中心倡导供热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可延长供暖1至2天。
据兰州市供热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我市法定供热时间为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4月1日,便进入停暖期。因近期我市气温变化幅度较大,考虑居民小区老人适应能力较弱,过大的温差易引发感冒,市供热服务中心因此倡导各供热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延长一二日供暖,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为暖心的服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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