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22周年我市举行主题宣传活动
4月28日,兰州市举办以“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为主题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22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口袋书,刊播国防教育、强军、兰州战役等主题宣传片,兰州战役纪念馆讲解员讲述兰州战役的故事,老兵合唱团演唱《长征组歌》等红色歌曲,十九中教育集团金塔路小学组织学生表演武术《少年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1年4月28日通过。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应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以主人翁的精神为实现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活动由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兰州市教育局、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举办,旨在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南永涛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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