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提出婚丧礼金参考标准 最高不超过200元
5月11日,记者从榆中县获悉,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榆中县对县域内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婚丧行为提出了参考标准,旨在持续推进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树立淳朴民风、文明乡风、社会清风。
此次榆中县推出的婚丧行为参考标准提出:婚嫁彩礼,倡导“裸婚”。女方向男方实际索要的婚嫁彩礼(包括金银首饰等物品)不得超过2020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5倍的标准(2020年农村村民可支配收入为12423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7138元)。婚丧礼金,对于操办婚丧事宜宴请的亲戚、朋友、邻居,礼金最高不超过200元。在县城酒店、农家乐操办婚丧宴请的,宴席(含烟酒)每桌控制在2000元以内,宴席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在农村自办宴席(包括流动宴席,含烟酒)每桌控制在1000元以内。 通讯员 季桂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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