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为加强殡葬管理服务,树立殡葬文明新风,近日,《兰州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实施。
《办法》明确,公墓分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新区常住人口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是为新区居民或区外人员提供安葬骨灰或遗体的营利性公共墓地。
六类区域内禁止建造公墓,即耕地、除宜林地以外的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1000米以内;水库、湖泊、河流和水源保护区1500米以内;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可视距离范围以内;通信光缆、天然气和输油输水设施两侧800米以内;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建造公墓的区域。
《办法》明确,禁止在承包耕地内埋葬遗体,禁止恢复宗族墓地,禁止新建家族墓地。同时,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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