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住院“门槛费”降了 三级甲等医院由1400元下调至1000元 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
“五一”劳动节过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张先生住院时惊喜地发现,住院的医保“门槛费”降低了,从以前的2400元降至1400元。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进“三抓三促”行动见实效,在省医保局指导下,兰州市医保局通过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两项措施,对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新政策从5月起执行,预计每年为全市参保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1.7亿元。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1400元下调至10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由2400元下调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由1000元下调至600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由5万元上调为8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
责任编辑:张军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