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近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兰州新区成为我省第一个获批的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主要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在促进进口方面,示范区培育将着力提升进口便利化水平,促进进口商品流通,通过创新和降低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实现我国扩大进口的开放承诺。在服务产业方面,示范区培育将扩大技术设备和原材料进口,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供必要支撑。在提升消费方面,示范区培育将增加国内优质商品的供给,培育新型进口商品消费模式,搭建营销网络和服务平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国内需求。在形成示范引领方面,示范区培育以条件成熟的进口集散地为重点,加速贸易及产业集聚,深化对外合作,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薛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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