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彩虹城社区为文明商户颁发“流动红旗”
12月24日-26日,兰州新区彩虹城社区联合片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中心社区市场监管所、辖区物业公司先后给第四季度评选出的13家文明商户颁发了“流动红旗”。
今年以来,该社区以“4321”工作法有效开展全域“大排查、大清洁、大治理、大比武”活动。为鼓励辖区商户更好地履行“门前三包”、诚信守法、文明经营的责任和义务,该社区对辖区环境卫生按照周检查、月考评、季评选的方式开展文明商户“流动红旗”综合评定。第四季度共评选出13家“红榜”文明商户和5家“黑榜”不文明商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曾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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