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公布
省人社厅近日下发通知,公布省直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和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
通知指出,各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地区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和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与各定点机构协商并签订服务协议。省直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服务协议。
通知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和省直有关行业企业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的监管,积极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伤康复和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工作,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帮助其重返工作岗位、回归社会。
通知强调,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议管理的两定机构不按照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并按照服务协议追究相应责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