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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助力288名农民工讨回“辛苦钱”

2022-08-10 08:54:06 智能朗读:

“拖欠半年多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感谢检察官。”近日,杨某在发放仪式上向办案检察官表示谢意。兰州新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宽严相济结合,乡村振兴与护航民企发展相结合,帮助288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00余万元。

据了解,2018年7月,徐某某挂靠某建筑有限公司,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承接了房屋建筑工程,先后雇佣17个班组施工。2021年7月工程竣工后,徐某某拖欠288名农民工工资200余万元。劳动监察部门向徐某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但徐某某到期仍未支付。

“该案件线索的发现,得益于我们积极主动与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一方面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另一方面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可以架设沟通桥梁。”办案检察官介绍,对拖欠农民工薪资的案件,该院要求办案部门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并提前介入侦查,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农民工讨回“辛苦钱”。

收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徐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遂主动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部门加强沟通,立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劳动监察部门向徐某某发出《限期支付薪酬通知书》,同时提前介入案件,围绕欠薪追缴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事实,但其表示因资金运转困难,目前无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

“考虑到本案被害人均系农村务工人员,案件移送审查批捕时正值春节前夕,农民工的血汗钱尚没有着落,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办案检察官介绍,为让农民工能在节前拿到工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商,一同对徐某某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并耐心接待农民工代表,安抚被害人情绪,用高质量的检察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如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影响了农民工的正常生活,而且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以后承揽工程肯定会受影响,但拖欠的工资必须支付,如果现在支付拖欠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宽从轻处理……”办案检察官及侦查人员向徐某某详细阐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以及拒不支付劳动的后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农民工尤其是贫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深入释法说理后,徐某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委托家属积极筹措资金。随后,办案检察官也对徐某某的家属开展了思想工作,其家属表示愿意积极支付农民工工资,消除徐某某犯罪行为的影响,取得被害农民工的谅解。

在徐某某家属筹措到资金后,该院责令徐某某制定欠薪发放方案,同时联合公安局、民政和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徐某某将所拖欠的工资如数发放到每个农民工的手中。

“对涉民企案件要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护航企业并重,对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认罪认罚的,要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要求对所有涉民企案件要依法审慎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考虑到徐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没有恶意逃避和转移资产,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并已向农民工发放,且案件办理过程中正遭遇新冠疫情,民营经济面临重大压力,若批准逮捕不利于其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办案检察官介绍,经逐一联系被害人听取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徐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小案’不能小办,作为检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诉讼监督、督促履职职能,既积极追讨欠薪,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坚持惩治犯罪与护航企业并重。”兰州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波表示,作为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的同时要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情怀,既要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也要当好民营企业的“护航人”,让人民群众和民营企业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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