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正文

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2022-08-08 08:25:03 智能朗读:

8月7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酒后驾驶和闯红灯撞了满怀

近日,张某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沿嘉峪关市体育大道与和诚路路口西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时,与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案例二:行经路口要减速

近日,魏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卓尼县木耳镇叶儿村村道由南向北未减速行驶至路口时,与沿G316线由西向东行驶的龙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魏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员驾车在通过无信号灯、无交警指挥、无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再通行!

案例三:闯红灯撞向相向车辆

近日,沈某龙骑行普通二轮轻便摩托车沿渭源县清源镇东环路(三号桥)由南向北闯红灯行驶至红绿灯处时,与相向孙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刮擦,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行经路口时须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做到文明出行。

案例四:分心驾驶酿事故

近日,高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金昌市昆明路天津路什字直行期间翻看手机,与提前进入路口未观察路况左转弯的刘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开车切莫分心驾驶,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来源: 兰州日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