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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领导”通过QQ发出“转账”指令 出纳落入圈套 公司损失46.8万元

2022-04-09 08:48:42 智能朗读:

公司出纳落入诈骗圈套,仅凭“领导”的QQ消息指令,直接转账给他人46.8万元,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公司通过诉讼要求出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该案经过仲裁裁决以及一、二审法院判决,但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省高院公布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该案最终以出纳承担25%赔偿责任告终。

2018年12月3日,范某进入H公司工作,担任出纳一职。2019年1月9日14时50分左右,H公司的吴会计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要求找公司出纳,范某便接了电话,对方称其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要求范某告知其H公司的开户信息,要给H公司转账,金额是9.3万元。范某征求了公司李经理(名李某君)的意见后准备将公司信息发给对方,此时有一个网名叫“永强”的QQ加范某为好友,范某将公司信息通过QQ发给“永强”,此后双方未再联系。

2019年1月10日上午,一个叫“李某君”的QQ号请求加范某为好友,范某以为这就是公司的李经理,就添加其为好友。后“李某君”询问:有没有人联系范某?9.3万元是否收到?均得到否定回答后,“李某君”要求范某联系“永强”,“永强”回复:转款因为故障没有成功。当日10时04分,“李某君”通知范某查账给他汇报。11时41分,范某告知吴会计李经理要求查账,吴会计遂给李经理打电话汇报账目余额。14时41分,“李某君”在QQ上联系范某要求汇款46.8万元,称完了补手续,范某便向吴会计说了转账要求。吴会计当时正在审核工资,让范某先付款,付完把回单打出来再补凭证。15时14分,范某分两次转账共计46.8万元,转账后给“李某君”发了截图。16时46分,“李某君”又联系范某,告知再转账68.9万元。范某觉得有异样,打电话向李经理核实时,才知道被骗了。李经理压根没有在QQ上联系过范某,更别提转账一说。

2019年12月26日,H公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范某赔偿经济损失46.8万元及利息。2020年6月22日,仲裁委作出裁决:范某向H公司支付赔偿金11.7万元;驳回H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范某与H公司对仲裁裁决书均不服,依法起诉。该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范某赔偿H公司经济损失11.7万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之后,H公司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系范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网络电信诈骗,给H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于范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及其承担责任的比例。H公司因其自身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同样具有较大过错,应就其不当管理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二审法院通经全面考量后,酌定范某承担25%的赔偿责任,H公司自身承担75%的责任并无明显不当。H公司关于自身并无过错,范某应对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难以得到支持。据此裁定:驳回H公司的再审申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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