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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两级检察院认真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同录规定》 确保认罪认罚真实性 合法性

2022-03-02 08:30:00 智能朗读: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兰州市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狠抓落实,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正式全面推行该项工作。

确保如期落实

累经验 提水平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同录规定》以来,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立即部署,确定第一检察部为牵头部门,检察技术信息处和计划财务装备处通力协作,将全面落实《同录规定》作为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力促认罪认罚工作质效实现大提升。同时,认罪认罚同录涉及场景多、运用常态化、设备需求大、数据体量大,要求全市两级院要以落实同录为契机,加强资源整合和集成利用,积累经验,培养人才,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力争实现双赢、多赢的效果。

强化统筹协调

分好工 负好责

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作为牵头部门,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积极协调检察技术信息处和计划财务装备处分管检察长及部门负责人,多次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就方案细节深入细致地沟通,确定工作步骤、内容和责任,为统筹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录工作分好工、负好责。第一检察部及时组织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同录规定》,同时向该院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县区院转发高检院和省院通知,并要求有条件的县区院在3月1日前试点推行。

考察技术征求意见

分得清 做得细

1月25日,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全市两级院录制工作量统计测算后,与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察技术信息处、检务督察处共同召集兰州市检察院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观看了三家主流厂家的方案汇报和设备演示。在征求意见基础上,继续对两种不同技术方案从可完成的工作量、录制质量、录制效率、性价比、操作可行性、可扩充性、实施时间、运维成本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比较,反复对技术方案进行设计优化,同时借鉴参考了浙江、江西、湖北、北京等省市检察机关拟推广方案,最后确定了全市两级院最佳技术方案。

先行探索 带好头

“一人一盘”统一封存

1月26日,兰州市检察院集中采购全市两级院6个看守所和市院办案工作区认罪认罚设备,并要求由该院项目委员会和计财处尽快办理采购手续。

据了解,2月10日和2月18日,新区检察院和皋兰县检察院已于正式实施前,分别先行探索利用现有的设备条件进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法律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等情况,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进行告知,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

兰州市检察院院将全力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约束检察履职,为《同录规定》有效推行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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