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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护航美好生活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纪实

2021-06-09 08:19:37 智能朗读:

民法典是与百姓距离最近的法律,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的联系也最直接、最密切,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走进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民法典颁布一年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陆续宣判了一批适用民法典的案件,通过厘清争点、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民法典真正从纸面走进百姓生活,让一个个案例成为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教材。

学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学习掌握民法典所规定的1260条法律条文,是每一位人民法院干警必修的课程。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民法典,院领导、审判业务骨干要主动带头学,要学好学深学透,筑牢审判工作生命线。要做到依法审理,以民法典为指引,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5月26日,在民法典即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之际,兰州新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学习民法典及司法解释。

民法典颁布后,为切实担当起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兰州新区法院迅速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围绕民法典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审判能力短板,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人民法院大讲堂;收听收看国内法学界专家学者的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学习培训,着力弥补干警的知识弱项、能力不足和经验盲区,积极应对新类型民事案件以及诉讼主体、内容、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做好审判“新功课”,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水平,确保法院队伍始终跟上时代节拍,堪当时代重任。

周五下午六点,忙碌了一天的综合审判庭负责人刘锋终于可以坐下来,打开“学习强国”APP学习平台,开始当天的线上学习,提高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能力。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兰州新区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组织开展“五学五提升”活动,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据了解,自民法典颁布以来,兰州新区法院干警的学习需求迫切、学习热情高涨、学习氛围浓厚,经常有干警在办公室、阅览室学至深夜,学习民法典已蔚然成风。

讲好民法典

4月23日,兰州新区中川广场上异常热闹,广场的人们围在一起不停地询问着……原来,这是兰州新区法院组织开展的一次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法官们围绕《民法典》,现场答疑,就大家关心的身边人、身边事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解答,让他们对如何运用《民法典》加强自身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务工人员提出的婚姻关系、劳动报酬、单位不签订合同该怎么办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详尽的解释换来群众阵阵答谢之声。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法治活动贴近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了农民工各类法律需求,受益匪浅。

一年来,兰州新区法院在抓好干警学习民法典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坚持集中宣传常态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新区法院干警走进各行各业、走进千家万户,举办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巡回审判、庭审旁听、以案释法、答疑释惑、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开展各类集中宣传,让民法典从文本走向生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名参加庭审旁听的新区干部在走出法庭时表示:“以前都是从电视上看法官审案,今天是第一次走进法庭,不仅亲身感受了法律的威严,也对民法典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5月12日,兰州新区法院副院长韩彪带队,走进兰州六十一中学新区分校,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5月20日,兰州新区法院院长隋福珍、副院长马列东分别走进兰州新区城投集团、金控集团、科文旅集团,以“点对点”“订单式”的方式送法进企业。

今年以来,兰州新区法院将民法典宣传作为“八五”普法开局之年的重点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计划,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引领全院干警持续广泛宣传民法典。同时,坚持媒体宣传常态化,通过室外电子大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宣讲图片、视频;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用好民法典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落,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兰州新区法院开庭审理。针对原告在未通知被告的情况下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的主张,法官认真组织庭审,准确适用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确认双方合同于原告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

“民法典颁布之前,法律对合同解除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也存在不同观点和认识,民法典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统一了裁判标准,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性、公正性、权威性。”该案承办法官郑鹏如是说。

“离婚冷静期是给能挽回余地的夫妻一个缓冲期,并不是简单粗暴的‘劝和不劝离’。在婚姻家庭纠纷中,优先保护夫妻关系和谐稳定、保障家庭成员生活安宁,设置‘离婚冷静期’,努力维护家庭和睦、减少冲动因素。”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认为被告承担家庭责任不够、关心家人不够、履行抚养义务不够,请求离婚,法官经过审理查明,被告并无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向原被告双方讲解离婚对家庭、生活、子女的影响,释法析理,经劝解原告撤回了离婚起诉。

截至目前,兰州新区法院适用民法典审理民商事案件28件,涉及婚姻家庭、共有纠纷、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以及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让民法典既通过刚性约束充分保护人民权益,又充分体现人文关怀。“民法典在用更加完备的规则推动社会关系有序发展的同时,也让法官办案更加精准,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让民间借贷中本金、利息的认定、计算变得更加清晰易懂;让建筑施工合同领域、物权保护范围、人格继承规范越发清晰明白……”兰州新区法院法官深有感触地说。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兰州新区法院将坚持把系统观念贯穿到民法典贯彻实施各方面,持续带头学习宣传,精准理解适用民法典,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美好幸福生活。”隋福珍如是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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