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 互联网广告一键关闭是必须的
最近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再度引发关注,历时近一年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终于有了结果。近期,江苏消保委向法院主张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必须拥有“一键关闭”功能,得到判决支持。对此,有评论说,当内置广告不再是无解的“顽疾”,电视行业的良性竞争时代也将随之到来。
智能电视逐渐普及之后,开机广告已经成了被吐槽千百遍的问题。对消费者来说,看电视之前,必须得看一段长达15秒或者30秒的广告,无法跳过,更无法一键关闭、永久去广告,甚至广告音量大小都无法调整,用户体验相当糟糕。然而即便用户接纳程度极低,开机广告依旧成为行业惯例。
但是惯例与合法是两个概念。法院的判决肯定没问题。法律上早就说得清楚,比如《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显然是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但却无法一键关闭这种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再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有权知道自己所消费的内容是否包含了相应的广告。智能电视在销售时包含了开机广告,取得消费者同意之后才可以销售。但这些电视在销售时,根本没有取得消费者同意,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当然,这个“顽疾”是否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小马飞刀持谨慎的乐观态度。举个例子,前几天,上海市消保委发布《APP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报告(2020)》。报告提到,消费者普遍希望APP广告可以自主点击关闭,但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个性化广告推荐的“不可选择”也问题突出,比如有的APP关闭个性化推荐广告,竟要经过11道关卡。某些APP的开屏广告将“跳过”标志故意弄得特别小,一不留神点错了就会直接转到广告页甚至下载。有些APP甚至没有发现关闭键。
其实,有广告,大多数用户也都能理解,如果平台没有广告收入,那么平台的维持运营就很困难。但是太多太长就让人讨厌了。还有,人们经常开玩笑说,特别懂你的其实不是你的亲人朋友,而是一些APP。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一个明明还没有进行任何操作的网站上,就会看到似曾相识的内容,用户个人信息是不是遭到了窃取?每隔一段时间,类似“隔屏有耳”的质疑就会充斥网络。有专家指出,除了未经允许的窃听,以及个别平台的“数据共享”,“元凶”很可能是一种“程序化广告”的技术。当我们关闭一个电视广告都如此困难,拿什么去关闭隐秘的程序化广告呢?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厂家需要形成新的商业规则和伦理,另一方面管理部门也要更新监管细则,对出现的问题要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最后想说的是,在许多时候,指望企业自律是靠不住的,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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