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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15日—— 我市优良天数历史性突破300天

2020-12-17 08:40:21 智能朗读:

12月16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传来的好消息,截至12月15日,我市优良天数达到301天,同比增加15天,比去年全年296天的优良天数增加了5天,历史性地突破了优良天数300天大关,是2013年国家用新标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以来空气质量最优年份。

据介绍,进入12月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12月15日,当月达标天数15天,达标率为100%。综合质量指数4.97,同比下降40.3%。国家评价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数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氮(CO)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显著下降,降幅分别为50.0%、37.6%、44.3%、48.3%和43.4%。截至12月15日,我市优良天数历史性突破到301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天数比例86%,同比提升4.1个百分点;消除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消除了人为因素导致的中度污染天气。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武卫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2013年国家《大气十条》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市持之以恒实施严格立法、工业减排、燃煤减量、压尘控尘、尾气达标、严管问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显著改善。

一是优良天数明显增加。2013年国家实行新标评价环境空气质量,当年兰州市优良天数比例52.3%,“十三五”初的2016年上升至77.3%,2019年上升至81.1%,较2013年增幅28.8%(实际增加105天),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4位。优良天数比例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6位,是2013年以来优良天数最优时段。同时,2013年以来,我市消灭了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度及以上重污染天气。

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2013年兰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53微克/立方米和67微克/立方米,“十三五”初的2016年分别下降至92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2019年分别继续下降至79微克/立方米和3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降幅分别达到48.4%和46.3%,其中国家重点考核的PM2.5年均浓度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1位。今年截至12月14日,PM10和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其中PM2.5浓度有望实现历史性达标,日均浓度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3位。

三是综合评价明显提升。2020年9月28日亚洲空气清洁中心发布的《大气中国2020: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对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指数与政策措施指数分别进行排名和评价,其中兰州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得分排名第7位、政策措施得分排名第28位,在仅有的14 个综合评分超过满分 100 分的城市中,兰州市位列其一且综合评分排名第6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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