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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付先送”冲上热搜 此行为是否违法?

2023-11-12 03:46:57 智能朗读:

“双11”的物流发货速度从不让人失望,但最近“未付先送”话题却被送上热搜,钱还没付完,货就送到了。这种“未付先送”行为是否违法?11月9日,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小婧说,“未付先送”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遇到未付先送,可以选择拒收货物。

11月2日,家住上海市的沈女士反映,自己在某直播间下单的护肤品,付了定金还没付尾款,但11月1日一早快递就来派送了。“我怀疑是为了冲销量才这么干的,本来我还可以取消订单,现在货已经送到了,要退货更麻烦了。”据她介绍,派送的快递员明确表示多个件都出现类似问题。有多位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双11”购物仅付定金就已收到包裹,甚至“尾款未付就有6个订单发货了”。

那么这种“未付先送”行为是否违法违规?消费者若因此权益受损如何维权?律师杜小婧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是,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购买商品,在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电子商务经营者如违反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构成违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对于商家“未付先送”行为,消费者可以选择拒收货物。如果在收取货物后因退换货造成运费等损失的,可以向卖家索赔;消费者在与卖家就损失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介入协调处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钟磊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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