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维权行动 讨薪维权四天 热线电话不断 劳动监察部门:口头工资协议不靠谱,一定要保留书面证据
1月7日,兰州晚报联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开展的“讨薪维权行动”进入第四天,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电话不断,“记者跑腿”线上平台也收到了不少留言。这些投诉部分涉及建筑领域和餐饮行业欠薪问题,其中以城关、七里河、榆中较为集中。记者将投诉反映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梳理后发现,部分投诉已经超过了两年的受理时限。此外,大部分务工人员没有签订合同,只是与包工头达成口头协议,没有留下书面证据,同时人工工资与材料款未区分开,这都给立案工作带来了阻力。劳动监察人员再次提醒广大务工人员,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结算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事例
口头工资协议不靠谱 包工头有机会钻法律空子
“施工的时候,包工头答应,只要活干完,工资一分不会少发,谁知完工后包工头连人影都找不见了,一直联系不上,分明是在躲避。”农民工赵先生说。2019年8月至10月,赵先生跟随包工头在红古区新农村改造工程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双方口头协商每月工资为6000多元。但几个月下来,包工头只发了一个月工资,剩余1.8万元工资,赵先生讨要一年多也没有着落。赵先生说,当初就是太信任包工头,一张白条也没有留下,现在包工头以各种理由推托,就是不付剩下的工资。
这几天,“讨薪维权行动”接到的欠薪投诉中,类似于赵先生的情况不在少数。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口头工资协议,无疑给包工头提供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
2 提醒
劳动监察受理时效为两年
另外,徐女士反映,2018年她在榆中县“金元恒炸酱面馆”打工8个月,2019年元旦后去上班,该面馆大门紧锁,老板不知所踪,至今被拖欠一万元工钱。王女士说,她在永昌路“老夏火锅店”打工9个月,至今被拖欠3个月工资,总计8000多元,而火锅店已经转让。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监察受理时效为两年,超过两年将无法立案。
这几天,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和“记者跑腿”线上平台留言反映欠薪问题的共有30多条,其中涉及装修公司2家,餐饮行业2家,商贸公司1家,其余均为建筑领域。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务工人员,此次“讨薪维权行动”主要针对农民工工资,对于材料款、租赁费等,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受理。兰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贾红军说,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