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
12月30日,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榆中鸿达蛋鸡养殖场等28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渭源县渭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和8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21名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入列“红榜”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信。同时,对入列“黑榜”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曝光,意在用扎扎实实的举措引导人们守诚信,推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超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