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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排污许可证核发会商机制

2020-12-25 08:45:58 智能朗读:

12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更好地服务帮助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核发效率,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排污许可证核发会商机制,成立了由排污许可相关审核科室(部门)组成的会商组。

排污许可证核发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审核,既要严格把关,坚持底线思维,又要结合实际,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会商机制的建立,旨在推动解决排污许可证申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有效提高核发效率,提升核发质量。执法部门、监测部门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会商机制,解决存在问题,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使“一证式”管理真正发挥作用。

在后续排污许可证核发和证后监管过程中,对排放标准、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疑难杂症”,将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会商研究,提高行政许可严谨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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