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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2021-02-09 09:01:22 智能朗读:

近期,针对返乡过节人员流动大、物流大等潜在隐患风险,皋兰县市场监管局结合今冬明春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组织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约谈药品零售企业53家次,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53份,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上门服务、网上通知等方式,积极宣传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认识和合理应对,及时印发张贴《零售药店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106张,并对药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题培训。

开展跟踪检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由分管领导带队,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时排查处置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市场存在的问题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636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28家次。要求企业进一步落实顾客体温监测登记、一米警戒线设置、从业人员晨检记录、消毒记录、来皋外来人员登记、查验健康码及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上报等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到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购进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消杀类产品,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并要求各药店积极采购紧缺药械,拓宽购进渠道,满足广大群众用药需求。对6家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责令现场立即整改,对2家未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对1家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督促零售药店落实防控措施。

据悉,皋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疫情防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对问题企业不定期回访,同时对疫情防控不到位且屡教不改的企业强制关停,确保疫情防控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制度不虚设,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董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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