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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实现村(社区)长治久安 我市探索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

2023-08-02 08:36:26 智能朗读:

7月27日,兰州市司法局召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观摩交流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各县区拟打造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书记、市司法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等共计约50人参加此次观摩交流会。

据了解,今年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2004年至今,我市紧跟国家、省级创建步伐,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2个。举办此次观摩交流会,是推动主动创稳、加强法治兰州建设和平安兰州建设在基层最广泛、最生动的实践活动,是实现村(社区)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是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最切实、最有效的途径。

参会人员一行实地观摩了永登县龙泉寺镇龙泉村、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村、安宁区城院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龙泉村自然风光秀丽、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村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探索出“1143”工作法、“周四说事”等一系列基层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有力解决村民急难事,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宝贵经验。若连村积极探索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的民主法治乡村治理成效,广泛聚集年轻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基层网格管理活力,有效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城院社区以“红心℃ 微幸福”为工作品牌,构建“三级网格”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建立“警源治理+访源治理+诉源治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融合的“3+3”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联动新机制。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守正创新,凝心聚力,固底板、拉长板、补短板,力促全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要突出标准创建。在创建过程中,严格对照“兰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从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等5个方面着手,做到“八有”,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完善的村规民约、有规模适当的法治文化广场或阵地、有藏书适量的法律图书室或法治活动室、有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的法治学校或夜校、有责任明确的法律顾问、有法治宣传队伍和调解员队伍、有受过培训的“法律明白人”。要突出法治护航。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政策解答等工作,确保基层群众沉浸式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主动创稳理念,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线上线下齐发力,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做到小事不出村、事态不恶化、矛盾不激化。加强村(社区)一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确保基层群众有呼必应、有应必答。要突出示范引领。打造“头雁式”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头雁”带动“群雁”,力促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整体提升。做好与美丽乡村建设、诚信乡村建设等创建活动的结合工作,并依托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打造“法治+社会治理”“法治+乡村治理”等法治乡村特色品牌,力争在年底各县(区)至少建成1个特色法治乡村。要突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到政策、人员、资金“三支持”。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列入法治绩效考核类目,专项考核评价,强化基层调研,力促提升创建质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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