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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法院打造司法服务前哨阵地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高效化解纠纷

2022-09-07 08:47:00 智能朗读:

城关区人民法院自2019年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来,雁滩人民法庭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专办法庭,日前,在兰州市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增派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形成专业审判团队,常驻道路事故处理中心,专门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实现类案集中审理,巡回法庭设立至今,年受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稳定在320件左右,参与诉前调解450余件。

据了解,兰州市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有专业调解委员会,巡回法庭审判团队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主动融入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其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并结合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和审判实践,明确交通事故各项损害赔偿标准的具体数额,为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兰州市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每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800件,巡回法庭通过加强与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协同合作,就地解决纠纷,每年参与调解案件400余件,将大量案件化解于诉前,促使交通事故赔偿损害案件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切实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把好案件“入口关”,注重调判结合。巡回法庭审判团队通过不断实践积累,形成调解挺前,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坚持调解关口前移,变被动审理为主动靠前调解。在立案前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解案件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各被告责任能力承担及保险赔付适用等问题,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与各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倡导换位思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起到调解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对于当事人不同意非诉讼方式解决的,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要求,需要鉴定评估的,提前向当事人告知鉴定评估的必要性及工作流程,减少因鉴定评估导致当事人等待时间过长的问题,加快审理流程。在庭审过程中,结合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评估意见书,明确案件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综合考量当事人履行能力,再次对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对于仍旧无法调解的当事人,做到审判“兜底”,依法公正裁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合理分工,提高办案效率。每天早晨一到办公室,拆阅文件快递、翻阅开庭案卷、核查鉴定意见等,是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审判团队工作人员开启一天工作的重复“序幕”。案件数量大、道路交通巡回法庭远离市区又交通不便,审判团队坚持按时到岗开展工作。明确的分工是法庭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委托鉴定相关事宜、诉前调解、证据交换、文书校对等实体性工作,书记员负责案件开庭安排、当事人传唤、庭审记录等程序性事项,虽然案多人少,法庭工作却一直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持续为诉源治理、繁简分流做出贡献。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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