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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零距离”化解矛盾让亲情更亲

2021-09-29 08:29:35 智能朗读:

“检察官同志,路途这么远,帮我们化解矛盾,我们真的是感激不尽啊!”  今年3月,兰州新区检察院受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年轻的夫妻俩上完夜班回家的路上,丈夫陈某由于疲劳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与前方的轮式工程车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妻子王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兰州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案,陈某的行为符合上述规定,其可能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在依法讯问了陈某后了解到,陈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夫妻伉俪情深,且育有一子年仅一岁。在这起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父母的关系自此变得剑拔弩张,被害人母亲表示无法接受失去女儿的痛苦,一定要追究陈某的责任。一起本就夺走妻子生命的交通事故,丈夫面临背负事故责任,家里一岁的孩子失去母亲,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作出的一纸法律文书,将一边承载着法律的尊严,另一边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命运。承办检察官决定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办案检察官前往被害人天水市武山县马力镇的老家进行走访,了解到两家的矛盾由地方差异、丧葬习俗的不同引起,事发后陈某没有再回妻子父母家中,一岁的孩子与姥姥关系也日渐紧张起来,被害人母亲心情悲恸不已。为了年幼的孩子,也为了间隔失修的亲情,承办检察官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安抚劝慰被害人父母。直至当晚7点半,陈某一家带孩子来到武山县被害人父母的家中。陈某态度真挚、言辞恳切地向岳父母道歉,请求原谅。后两家人坐在一起,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下,就地方习俗的异同、孩子未来的成长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努力化解矛盾,被害人的父母均对陈某愿意谅解,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韩荣翠副检察长表示,该起案件是一起较为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若按照常规的处理方式,将会出现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严处,但亲情无法实际挽回、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会受到影响的情况。于是,打击犯罪的同时,兰州新区检察院也在思考可否通过居中调解,促成刑事诉讼中起到教育意义、化解实际矛盾。韩荣翠说,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案发后在现场积极救助被害人、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且今后独自抚育孩子,生活困顿等因素,拟作相对不起诉,既注重了法律效果、又考虑了社会效果。同时将该起刑事案件公开听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判机关等第三方参与,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法律无情人有情,通过实地走访,搭建沟通桥梁,“零距离”为民办实事,让亲情更亲。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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