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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异地涉民生执行案件

2021-06-23 08:42:57 智能朗读:

“我叫刘晓英,今携20年前在新疆塔里木生态建设施工的农民工兄弟们,向贵院执行局张文威局长、李文涛法官、王靖林助理、王乐书记员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致以最诚挚的谢意!我们亲眼目睹了执行法官们为维护农民工的利益所做出的一切,让人肃然起敬。二十年维权之路历经无数次波折,我们一度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失去了信心,我们有限的语言难以赞美执行法官们的崇高精神,也难以表达我们全体农民工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封来自新疆的感谢信,案件是一起农民工讨薪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0年10月,由实际施工人刘晓英带领上千农民工,承包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生态防护林输水管道安装工程,在项目资金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建设,塔里木环境艰苦,没水、没电、没路,农民工们依旧保质保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可被告没有结算工程款,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遂将该团场起诉于新疆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后又因其他干预停止审理。

由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生效后施工方申请该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李文涛、书记员王乐二人受命赶往新疆塔里木办案。四天的路途,头顶炎炎烈日,脚踏五六十度的高温路面,自备矿泉水和干粮,跑了一个团场又一个团场。塔里木天气炎热、路途遥远,执行法官们坚持凡事自办,最终捋顺了兵团改制以后的各种复杂辖属关系,排查财产线索,与被执行人多次沟通,讲清楚不按时还款的不利后果,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执行财产打好基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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