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有了时效性
新闻发布会现场
兰州新闻网讯 3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市政府印发的《兰州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时效性规定》已于2021年2月24日起施行。建设单位应在新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认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的有效性。
据介绍,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规划审批与监督实施效力,避免造成土地资源闲置浪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借鉴先进城市成熟经验,特制定了《兰州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时效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12条,主要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即“本规定适用于兰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文件的有效期及延期程序;明确了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涉及规划结构、功能业态等方面调整或改变建筑群体形态对城市风貌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则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法规修改及后续建设过程中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需调整的,应由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向市政府提交专项请示文件,经市规委会主任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开展规划方案调整工作;明确了《规定》施行前已核发的未明确有效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的确认程序,即“建设单位应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内主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经确认批准后按本规定执行(有效期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据了解,《规定》中明确了申请确认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有效性的时限。自2021年2月24日《规定》印发施行起至2021年4月25日。未在上述时间段内提出确认申请的,原规划审批文件自动失效,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办理。
其中,是否符合现行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如是否占用城市规划结构性绿地、河洪道、道路、教育文化设施与体育设施等);是否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兰州市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规划研究与导则》等的规定配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中小学、托幼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文化、医疗、基层党建用房等)是确认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文件有效性的审核重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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