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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方发布五大风险提示及防范要点

2026-01-06 09:28:31 智能朗读:

1月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电诈工具人”相关问题,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解答,明确界定概念内涵,梳理五大常见陷阱,并给出具体防范建议。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电诈“工具人”是一种形象的比喻,特指那些因法律意识淡薄或受利益驱使,在不知情或半知情的状态下,参与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洗钱、引流、架设设备等环节,客观上成为诈骗团伙“帮凶”的群体。这类行为虽未直接实施诈骗,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相关人员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围绕电诈“工具人”常见的入坑陷阱,省公安厅梳理出五大类型,包括“小利诱惑”陷阱、“人情帮忙”陷阱、“有偿租借”陷阱、“国家扶贫”陷阱和“商家代寄”陷阱。典型的“小利诱惑”陷阱是犯罪分子会以免费赠送鸡蛋、玩具等小礼品为诱饵,吸引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参加活动,随后借机操作群众手机,注册QQ、微信、抖音、快手、支付宝等网络账号,转卖给电诈团伙用于犯罪引流。“人情帮忙”陷阱则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一些人会以“帮忙转账”“代收货款”“扫码冲业绩”“走账避税”等理由,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或是以银行卡限额、本地无对应银行网点为由,请求他人帮忙转账取现,以此转移诈骗赃款。

在网络平台上,犯罪分子还会发布“租借微信支付宝账号日结”“闲置银行卡换钱”“刷贷款流水”等兼职广告,诱骗群众出租、出借、出售个人网络账号或银行卡,用于电诈犯罪洗钱,这便是“有偿租借”陷阱。“国家扶贫”陷阱更具迷惑性,犯罪分子套用官方公开信息,打着“国家支持项目”“惠民政策”“扶贫项目”等旗号制作虚假App,以高收益为诱饵,诱导群众提供银行账户,并配合取现,完成涉诈资金转移。此外,“商家代寄”陷阱是犯罪分子以投资理财为幌子,诱导群众在实体金店线上或线下购买黄金,随后要求将黄金暂存金店,由其派人取走或让店员邮寄至指定地点,让商家在不知情中协助转移资金。

如何避免沦为电诈“工具人”,省公安厅给出明确防范指引。公众可定期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证通查”小程序,核验个人手机号是否被不法分子冒用注册互联网账户;坚决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互联网账户、电话卡和金融账户;时刻警惕假借“国家扶贫”等名义索要银行卡、要求协助转账的骗局。

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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