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见血 百万重奖“吹哨人”,这个可以有!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内部员工及相关知情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本企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可对“吹哨人”予以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小马飞刀告诉大家,“吹哨人”一词源于英国,警察在发现罪案时吹哨,以引起同事和民众的注意。上世纪70年代,拉尔夫·纳德等人赋予其新的内涵:组织成员对组织内部的腐败、浪费、欺诈等非法或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揭发。要知道,随着经济发展,行业种类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外部监督显得越发力不从心。“吹哨人”身为行业内部人员,相较于消费者和政府执法人员,更熟悉行业内情,既能填补执法的空白,又能降低监督的成本,使执法更加有的放矢。当年,美国电信巨头世通公司就因“吹哨人”的举报,爆出假账丑闻,最终破产。
就拿食品安全来说,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日趋改善,但问题仍然存在。这与监管不力固然有一定关联,但也与这一领域的特殊性有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隐秘性,普通人难以发现,即便是专门的执法部门,也要经过复杂的调查取证、检验等程序才能确证,给打击违法行为带来较大难度。最容易发现问题和了解内情的,是身处行业内的职工。来自内部人的举报,能够充分揭露出行业潜规则,不仅可以填补监管不到位的空间,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对不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也可起到震慑作用。
但是“吹哨人”不好当,面临着利益、安全和道德等多重羁绊。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观念对举报者持否定意见,以及举报或多或少会涉及职场生存环境和质量的改变,大多数内部人员会有多重压力和心理负担,选择“不做出头鸟”而不是勇敢“吹哨”;另一方面,由于对吹哨人的奖励和保护措施不到位,难以解决其后顾之忧。倘若食品企业内部的举报者人身安全、生活保障等自身权益不被有力保护,即便有再多奖励金额,仔细权衡后,理性的“吹哨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往往会战胜重奖的诱惑,从而选择放弃举报,进而让“吹哨人”制度效力有限。
一个社会倘若缺少“吹哨人”,必然陷入可怕的“沉默螺旋”。无良坦荡荡,善良在流泪,这不是应有的社会现象。那些敢于说出真相、对是非对错较真,得罪了所谓潜规则的人,在守卫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我们每一个人都从他们的勇敢中受益,社会必须保护“吹哨人”。此次征求意见稿就指出: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吹哨人”进行打击报复,出现以上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会鼓励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将“安全哨声”吹得更加响亮。
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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