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 全省优良天数比例61.0%
3月24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85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1.0%(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计算)。59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3.2%,无劣Ⅴ类水体。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首席记者 赵文瑞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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