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2月23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闯红灯酿事故
近日,魏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沿兰州市皋兰县梨花中路行驶至东湾村进育才路路口转弯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杨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安全规则之一,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案例二:高速随意变道
近日,陈某某驾驶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沿连霍高速由西向东行驶至下行2362公里400米处变更车道时,未通过后视镜观察车道的来车情况,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剐蹭,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切不可随意穿插变道超车。
案例三:路上追逐打闹
近日,学生王某与李某在平凉市庄浪县南湖杨河桥头路段步行追逐打闹时,与学生赵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案例四:未观察礼让
近日,郭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庆阳市正宁县和平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与长乐路交叉十字左转弯时未礼让行人,与步行的杨某、方某相撞,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过往车辆,礼让行人。同时,过往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观察转弯车辆,以免造成伤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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