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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今年第二批经适房今日启动配售

2023-09-13 07:03:50 智能朗读: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9月13日起,兰州市2023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启动配售。此次共配售2个项目、256套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包括位于七里河区彭家坪东路的富润家园项目,配售156套,现房;位于城关区九州大道602—612号的轩盛润邸,配售100套,现房。

申请经适房应同时具备3项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请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1.6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5277元。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正在或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申请单位集资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提交资料包括:

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申购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实行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街道、市两级公示制度。9月13日至10月10日申请人根据公示的配售房源信息,现场看房。确定购买意向后,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审核表》。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审核表》,并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和家庭住房、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

此次配售实行定向购买,申购家庭(人)应根据自己的居住意愿,按照公告所附房源信息表所列项目选择。申购家庭(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登记,多处登记的无效。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面向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申购家庭(人)登记配售。

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登记。(详情请见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责任编辑:王旭伟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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