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
2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陶正茂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洪星为兰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洪星为兰州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会议强调,要紧扣全省发展大局和全市工作实际,聚焦“唯实惟先强省会”,立足人大法定职责,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精准立法上再加力,围绕产业焕新、黄河安澜、民生福祉、城市文脉、市域治理“五个立法”重点强化法规有效供给,不断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体系;在有效监督上求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紧盯“十五五”规划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办理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刚性;在代表履职上强保障,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在自身建设上提水平,坚守“四个机关”定位,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年度人大各项工作走前列、创一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兰州实践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后,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记者 刘 超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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