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二十条措施 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

为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我省近日专门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4个方面推出20条具体举措,聚焦优化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环境、强化政策集成创新、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联动,通过“帮引帮留帮培训”壮大人才队伍、“出钱出力出政策”激发创新活力,全方位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民营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政策增强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吸引力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带编入企”引进高层次人才,定期征集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和意向引才高校名单,赴省外高校开展“组团式”引才。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采取个人兼职、团队攻关、平台共建、省外研发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对民营企业新引进的战略科技人才、“卡脖子”关键技术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打破地域、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约束,创新人才服务模式,促进校企人才合理流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给予项目人员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
在加强培养提高民营企业人才供给适配度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通过省拔尖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陇原青年英才培养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津贴、补助等,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倾斜支持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高校与民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实验实训平台,共同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立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摸排掌握民营企业产业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同时,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民营企业与职业院校通过开设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班等方式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民营企业人才类型和行业特点,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帮助拓展战略视野、更新经营理念、提升创新能力。
在健全机制提升民营企业产才融合协同性方面,《若干措施》明确省级人才项目每年立项数量单列15%左右,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创新研究、技术攻关、团队建设,每个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共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共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吸引集聚产业创新人才。
支持民营企业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等柔性引才平台,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并给予经费补贴。试行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促进民营企业产业升级。
在倾力服务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成长软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开辟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价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特殊人才职称评价。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民营企业人才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为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研修等活动,加大对民营企业优秀人才的通报表扬力度。落实联系服务措施,扩大“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保障覆盖面,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让人才安身、安心、安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责任编辑:王旭伟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