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天数同比增加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来,我市组织多部门制定细化方案。8月27日,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推进情况进行了发布。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1天,优良天数比率75.6%,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65、同比下降1.9%,细颗粒物(PM_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今年以来,我市以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面源污染四大污染源为防控重点,综合运用分析研判、指挥调度、督导巡查、追责问效等措施,推进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推动实施一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业企业深度治理项目,进一步降低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强度。
1至7月份出境断面青城桥水质综合评价达Ⅰ类
黄河兰州段干、支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至7月份,出境断面青城桥水质综合评价达到Ⅰ类;6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8条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情况。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污染源日巡查、水量日调度、水质日加密监测、信息日报,共出动巡查人员10507人(次),检查河洪道2728条(次)、排口12357个(次)、水源地54个(次)、涉水工业企业589家(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确保了枯水期水质安全。深化河湖长制落实,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在主要河道布设视频监控设备637台,覆盖岸线长度1180余公里,有效提升了河湖监管水平。配合开展省级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黑臭水体存在的问题,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
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严格落实省、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全口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包括在产和关停)排查工作,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动监管,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和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为重点,在土地供应证核发前,依法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截至目前,12个地块在土地供应证核发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优先监管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事件,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无废城市” 21项指标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
制定2024年兰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和计划;“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7项指标体系已全部完成2023年目标,其中21项指标提前完成2025年目标;84项任务已完成37项,98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已完成37个,成功创建435个“无废细胞”。持续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开展环境风险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省上下达我市(含兰州新区)的碳强度下降指标为16%。经核算,截至2023年底我市碳强度为1.87,较2020年累计下降14.61% ,“十四五”碳强度累积下降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截至2023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2.6%。
目前我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381.3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97.33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26.8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732.66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3%,森林覆盖率8.52%。2023年,完成美丽河湖创建长度共计约18.3公里。今年选取湟水西固区三江口段(3公里)、湟水—大通河交汇段二期(4公里)、蔡家河皋兰县城段(15.3公里)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吕胜军
责任编辑:马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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