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首批建设约10个“银龄专家工作室”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首批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以下简称“专家工作室”)建设数量为10个左右,到2028年建成20个左右。
《方案》指出,建设甘肃省“银龄专家工作室”,旨在优化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凝聚整合我省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合力推进科技创新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方案》明确,首次申报领衔专家为我省即将退休或已退休高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3周岁。设立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企业以及各类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企事业单位。工作室领衔专家与设立单位可不受人事隶属关系限制。领衔专家负责专家工作室全面工作,带领团队开展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针对设立单位、相关领域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或与设立单位开展联合攻关,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在运行管理方面,《方案》明确专家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1个管理周期为3年,最长不超过2个周期。省人社厅会同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和设立单位在1个管理周期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统一对专家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价。依托设立单位对专家工作室财政拨付资金和单位配套资金进行收支核算,专账管理。
《方案》从组织、人员、经费、项目、权益五个方面,明确了专家工作室建设的保障机制。其中,设立单位要按照科研需要,为专家工作室配备不少于5人的技术团队(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占比不少于50%),协助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安排1名固定的科研助手从事专家工作室日常运维管理工作。省级财政按照每个专家工作室100万元给予补助,分两次拨付,发文公布后拨付50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对完成设立单位与领衔专家签订建设目标的工作室,经评估后再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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