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9月1日起施行 交警全面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
9月1日起,《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当日,兰州公安交警针对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行动,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276起,批评教育劝返三轮、四轮电动车驾驶人125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梦圆 见习记者 颜维俊
责任编辑: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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