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中国共产党兰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维度和总体要求之一,对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不仅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核心策略,更是驱动乡村全方位振兴的基础保障。
乡村全面振兴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具有高度的内在统一性。乡村全面振兴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为发展愿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则以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致力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由此可见,乡村全面振兴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在价值目标、主体构成和实践路径上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从价值目标来看,二者均以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为核心任务,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以实现农民富裕、保障农民全面发展、共享发展成果作为逻辑的起点和实践的落脚点。从主体构成来看,二者均强调多方协作参与治理。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共同发力,形成治理合力;而社会治理共同体亦强调通过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协作配合和良性互动来整合各方资源以提升治理效能。从实践路径来看,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入推进离不开有效的社会治理,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通过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和村民自治等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安定有序、生动活泼的社会环境;乡村全面振兴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与社会建设成效亦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深化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更加广阔的实践场域。
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逻辑。在乡村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就要在以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为核心、以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四维协同为支撑的前提下,坚持经济发展筑基——基层组织引领——自我服务增效——文化认同铸魂的多元构建逻辑。经济发展以土地、生态等资源要素为依托,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动能,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存续发展的物质根基。基层组织通过规范的政治程序和政治动员能力最大限度地吸纳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以形成良好的政治互动格局,从而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持,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核心枢纽。自我服务以产业经济收益、经济发展成果共享为前提、以村民自治制度为根基,通过乡村内生动力和社会外源支持相互协同、共同发力,精准对接农民需求、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切实凸显村民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主体地位,是社会治理共同体落地见效的实践载体。文化认同立足于乡村文化符号,对乡村文化价值体系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进而发挥其在保存社区记忆、形成公共规则、增强农民社会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思想土壤,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精神内核。
以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策略。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关乎乡村社会的整体福祉。以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就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为目标、以文化认同为纽带,通过高效治理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从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一,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优势产业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产业兴旺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任务要求之一,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优势产业不仅是增强乡村经济实力的重要路径,更是激活人才回流势能、夯实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通过依托乡村特有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并借助于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农特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附加值;同时,融合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旅康养等产业,带动乡村收益增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质效。第二,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在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要精准把握治理目标,以党建引领为关键、以党建品牌建设为着力点、以本地特色和资源优势为依托,深度融合党的政策精神与治理理论,打造富有内涵、独具特色的党建品牌文化,通过党建品牌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第三,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统筹中心作用。基层政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在乡村全面振兴中承担着党的政策落地生根的“最后一公里”和群众诉求反馈的“首要承接站”的重要功能。因此,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中,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优化权责配置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以服务型政府角色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从而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第四,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发挥村民在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主体作用。村民的自觉自治是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社会基础,其核心在于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热情。实践中,要由综合素质强、具有奉献精神的村干部带头、充分发挥乡贤能人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以群众参与治理的平台为载体,通过乡村治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APP等让村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让不同利益群体在制度化的利益协商与表达中达成共识,从而为共同行动奠定基础;同时,要打破村级资源互换壁垒,在“强村”与“弱村”之间开展资源与服务的合作与共享,以“强村带动弱村”实现乡村协同发展,让村民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共享发展成果。第五,重塑乡村文化认同,发挥乡村文化在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价值支撑作用。文化是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灵魂所在,重塑乡村文化认同的核心在于乡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性发展。立足于乡村文化习俗,通过建立如村史馆、文化广场、乡贤会、议事会等具有示范性和宣传良好品质的文化场所或组织为乡村文化记忆提供实体依托。同时,秉持乡土文化内涵保留与契合现代市场需求有机融合的理念,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设计理念、营销手段相结合,依托文化场馆以及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示范园和观光实践基地等优势,打造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乡村文化产品与服务,提升乡村知名度与美誉度,从而激活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生动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兰州市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蔡庭花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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