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任务。《决定》强调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体现了改革的人民性本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丰富的内涵。
人民是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
从1978年实行改革至今40多年,改革顶层制度的设计和具体路线、方针、政策都始终把人民作为最高价值主体。每一项改革内容都由人民对更加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根本动力来推进,因此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执政党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从人民主体性的角度阐释改革开放,认为改革开放事业的主体力量是人民群众,指出:“改革开放是人民的要求和党的主张的统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改革开放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取得的伟大成绩,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和参与,在改革过程中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每一个政策的贯彻落实,每一个领域的创新进步,都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实践力量,与人民的实践创造力紧密相关。在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中,农民、工人、企业家等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民都积极参与到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通过他们的辛勤努力和智慧,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深化发展。
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来评判
坚持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符合唯物史观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本质要求。早在2014年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要把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放在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面对一些复杂的改革问题,首要的是要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要把改革为人民带来的福利多少作为制定改革思路和举措的重要实践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推进改革进程深入顺利进行的机制保证和方向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的评价标准是:“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些重要论述对新时代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尤其是把人民的获得感作为一个评价标准,赋予评价标准以客观现实性。获得感代表了人民在共享改革成果的过程中获取根本利益的满足程度,是一种更具针对性和现实性的主观评价因素。这一标准与以往只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来评价改革成效相比更科学、更显公平,也更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理念,是对我国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意义的新认识、新定位。
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一重要论述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指明了改革的共建和共享的主体都必须统一于同一个主体,那就是人民,改革的目标要求是为了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总书记对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的清晰认识。共享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在发展理念上的体现,突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共享理念强调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注重发展实践和发展结果的共享性、普惠性,这是与西方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完全不同的发展实践,超越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忽视发展的公平性的逻辑理念和发展路径,强调人民付出共同的实践劳动,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人民就应该共同享有他们所创造的成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改革的根本价值指引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坚持人民至上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重要历史经验之一。全面深化改革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期待。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新的改革发展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1500多项改革措施既涉及国家事业发展的内政外交国防,更关涉人民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从人民关心的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各个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大批惠民举措落地生根,人民的获得感显著增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从改革的价值导向和实践依据作出分析,把人民的利益置于改革之前,以人民利益引导改革推向前进,既为改革顺利进行赢得了民心、汇聚了力量,也在推动改革开放迈上新台阶的同时,让人民共享更多的改革成果。
通过改革为人民提供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在改革普惠性上的重要意义,改革的意义就是在于为人民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都能从改革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改革开放首先在经济社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经过40余年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人的发展需要的环境和条件具有不断变化的动态特征,人民的权利意识、公平意识随着整个发展环境的逐渐改善而不断提高,人民对自身发展环境的要求也更高,所以如何通过改革为人民提供一个公平正义的发展环境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人民的发展要求,在影响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的体制机制上进行了重点改革。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方法就是对旧的体制机制进行创新,改革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旧体制,这样才能释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势能,使改革朝着增添新动力方向前进。
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导向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这是对改革的根本目标的重大价值判断。改革为了人民,不仅只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政治目标,根本目的在于“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就把改革的动力和突破点放在哪里”。基于这一改革逻辑,改革的整体谋划、总体设计、具体举措都要落实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上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 王婷婷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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