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看法治中国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行科学总结,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中国人民勇于探索、不断实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治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治国理政历史经验探索形成的科学结论。人类数千年的发展史已经证明,法治是治国理政最有效、最公正的方式,是国家稳定、社会和谐、民生民权得以保障的最优选择。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初,就肩负着为全体人民谋福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为完成这一光荣使命,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百年法治探索。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高度重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进行了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实践探索。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1949年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开了新中国法制的先河。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之后,国家陆续制定实施了婚姻法、选举法等法律,初步奠定了新中国人民民主法制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蓬勃发展新阶段,也开启了中国从法制到法治的进程。20世纪90年代后,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完善经济法治为先,逐渐拓展到各个社会关系领域。201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正式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征程中党开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立法体制。制定民法典、监察法等法律,修改立法法、国防法等法律;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坚持依宪治国,设立12.4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监督和实施全面加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幅减少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构建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高。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职权并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大力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人才培养。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
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决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厉行法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党纪与国法相统一。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齐头并进,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兰州市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 讲师
刘国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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