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制度 守护文明城市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新鲜出炉,兰州市作为最终入选的两座省会城市之一榜上有名。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代表着一座城市的经济高度,也是一座城市发展水平、发展程度、整体形象的集中体现。正是因为“含金量”极高,创建成功才殊为不易。
兰州市能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既是在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内全力以赴的结果,也是之前多年创建夯实基础的结果,既是有关部门努力抓实创建工作的结果,也是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的结果,既是不断厚植文明新风的结果,也是举全城甚至全省之力的结果。过程虽然是艰辛的,但结果终归是可喜的。当创文成功的消息传来,兰州人有理由自豪和骄傲,当然也有理由奔走相告,因为只有亲历过、参与过创文的人,才知道其中凝结着多少的心血和汗水,才懂得收获的喜悦与甘甜。作为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兰州创文成功不仅是对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满意感的正面回应,更将推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跃上新的台阶。
对于兰州来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绝对不是终点,而是再出发的新起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兰州市民的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干部的作风明显转变,这是千辛万苦、久久为功才换来的,如果因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就松懈,好不容易才得来的成果,很可能就会打了水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创建有时间,文明无止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为鞭策和鼓励,继续做好各项文明创建工作,人人都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这可不只是为了通过将来的复查验收,而是要让城市真正实现既有“面子”更有“里子”,而是要让生活在其间的市民切实感受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带来的可喜变化。
创城不易,守城更难。城市是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空间,是每个市民的家。既然是大家的“家”,就要求我们每个人应该像爱护、经营自己的小家庭一样,用心去呵护这个大“家”,让我们共同的家园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宜居。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城市三分在建,七分在管。再美丽的环境,如果你我都不去爱护,不去管理,慢慢的,它也会失去往日的光彩,最终被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所淘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层次的含义是人类要学会尊重自然,相对应的,大自然是很公平的,它一定会反哺人类。我们每个人都是这座城市的主人,更是文明的践行者,都应该拿出高度的“主人翁”姿态,建设好、管理好、守护好这座城市。当前,兰州正式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我们的家园正一天天变得更加亮丽、温馨,城市管理也更加趋向人性化,这些,都是全市人民不懈努力的结果。“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关键时刻,全市上下还需咬紧牙关,继续发力,不但要巩固好来之不易的成果,更要在细微处下“绣花”功夫,为守护工作增光添彩。
多年来,兰州市在文明行为促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仍有不少人,顶着一张厚脸皮,不以为耻反以一种凌驾于规则之上的优越感,做着不文明的事。午休时间装修电钻扰民,与之理论被一句“有本事你告圪”顶得心口疼;公园广场奉劝狗主人牵绳、清理粪便,一句“你管得着吗?”下一刻就能引来一场骂战;公共车位被占,争取不过只能默默走开……不文明还理直气壮,说白了是文明的刚性不足。
倡导他不听,管又没依据,靠“自觉”、靠“乖哄”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要给不文明者设立一道规则边界,敢于触碰者将受到处罚。涉及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社区生活等方面的一系列行为被划重点明令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反交通规则、乱发小广告、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都将遭人唾弃、遭法惩戒。惩戒的意义,不只是几十元到几百元的罚款,惩是手段,戒才是目的。用刚性的规则告诉老百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久而久之,规则的约束逐渐转化为自我选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营造文明环境、塑造文明新风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不止要向不文明行为亮剑,还在于对文明行为的倡导和鼓励,在于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的明晰和界定,在于规则的制定和维护。多年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让我们积累了不少经验,其中一些经验因体现了全市的共性,成为下一步文明守护工作的纲领和指导。这种相辅相成,有利于实际工作的持续推进,对文明守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兰州市委党校(兰州市行政学院)进修培训部讲师)
朱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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