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8月10日起发行
日前,记者从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获悉,今年第五期和第六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8月10日至19日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
据悉,第五期存储国债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135亿元,票面年利率1.63%;第六期储蓄国债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165亿元,票面年利率1.70%。投资人购买后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由于本期发行的国债为凭证式,仅限银行柜台购买,手机银行无法认购,市民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国债承销银行网点柜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购买单期储蓄国债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如需提前兑取,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面办理,按相关规定计付利息,并收取手续费。
若提前兑取两期国债,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即: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年利率0.35%计付利息,满1年不满2年的按年利率0.40%计付利息,满2年不满3年的按年利率1.12%计付利息;持有第六期国债满3年不满4年的按年利率1.52%计付利息,满4年不满5年的按年利率1.63%计付利息。
记者 薛晓霞
责任编辑: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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