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第十一批药品中选结果在我市落地执行
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负担,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与药品供应稳定,国家组织第十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6年3月16日起在兰州市全面落地执行。
本次集采覆盖抗感染、抗过敏、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消炎镇痛等临床常用领域,兼顾常见病、慢性病与部分罕见病用药共59个品种(395个品规)执行中选结果,惠及广大患者。
本轮集采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实施多项规则优化:一是按品牌报量,75%以上采购量精准匹配临床常用品牌,最大限度减少患者换药;二是严把质量门槛,要求中选企业具备2年以上同剂型生产经验、符合GMP规范、近两年无抽检不合格记录。
中选结果执行后,将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确保优先采购、规范使用;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与供应监测,实现中选药品质量、供应、使用全程可控,让群众用上质量可靠、价格实惠、供应稳定的集采药品,持续释放医药改革惠民红利。
记者 田小东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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