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查询信用报告费用调整
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发布《关于个人信息主体征信服务收费定价标准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征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668号)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征信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新规,个人通过自助机或人工柜面查询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标准由10元降至5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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