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4月23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维护良好城市环境,市城管委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促进建筑垃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市城管委规范了建筑垃圾核准事项和流程,核准事项为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资质、“建筑垃圾排放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可在政务大厅、网上申请办理。县区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时,需在“建筑垃圾排放证”(一工地一证)上注明办证单位、工程名称、排放时间、排放场地和排放垃圾量。为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一车一证)时,需在证件上注明办证单位、工程名称、排放时间、行车路线、车辆号牌和排放场地。
同时,各县区城管部门要提前告知建筑垃圾产生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由有资质的公司运输建筑垃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申琪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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