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兰州新闻> 正文

注意!这些实习期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024-12-16 22:21:15 智能朗读:

12月16日,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下列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已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兰州公安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需要重新报名参加驾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维俊 杨昕

责任编辑:宗成贤

来源: 观澜新闻客户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