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兰州新闻> 正文

兰州的行人和乘车人注意!9月1日起,这些行为将被罚→

2024-08-08 18:33:42 智能朗读:

9月1日起,《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施行。为此,兰州交警近日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条例进行解读,并将加强对行人和乘车人通行秩序管控。

兰州交警提示,依照《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行人和乘车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独轮车、自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得在车行道上兜售、发送物品;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故意缓行或者滞留;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在驾驶人座后正向骑坐;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人和乘车人违反以上规定,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二十元罚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责任编辑:宗成贤

来源: 观澜新闻客户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