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的行人和乘车人注意!9月1日起,这些行为将被罚→
9月1日起,《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施行。为此,兰州交警近日对《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有关条例进行解读,并将加强对行人和乘车人通行秩序管控。
兰州交警提示,依照《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行人和乘车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独轮车、自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得在车行道上兜售、发送物品;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故意缓行或者滞留;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在驾驶人座后正向骑坐;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人和乘车人违反以上规定,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二十元罚款。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责任编辑:宗成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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