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 动态优化 平台牵引 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医保行业信用评价
为进一步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医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近日,兰州市医保局以2021年度数据为基础,首次完成对全市两定机构、医保从业人员等六类信用主体的行业信用评价。
据悉,兰州市医保局自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以制度、指标、平台“三项保障”建立了全面覆盖、全时追踪、全程记录、动态管理的“三全一动”医疗保障信用体系,为全省创新医保基金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了有益经验。
一是制度先行。建立健全以《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为总纲,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药师、参保人、参保单位等六类主体医保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为配套的“1+N”模式制度体系,将信用承诺、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息公开、结果应用、信用修复与异议申诉等全链条流程纳入闭环式信用管理,推动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为医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供坚实支撑与保障。
二是动态优化。科学搭建包含年度综合考核、智能审核、行政处罚和日常稽核、公共信用评价、各定点机构申报资料等五个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基础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内部业务审议、专家论证评审等,结合实际对机构类142项、个人类62项评价指标进行多轮动态修订调整,医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完善可行。
三是平台牵引。借助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信用评价模块,全量录入全主体信用信息,本地化建立兰州市信用评价模型,在线生成各主体信用评价分数,映射信用评价等级,生成信用报告,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划分黑白灰信用名单,启动信用统计分析,实现全市医保信用评价“线上管理”。
兰州市医保局将坚持“便捷、公正、管用、安全”的“四大原则”,从“再完善、再细化、强应用、优服务”的“四个方向”发力深入推动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将医保信用主动融入社会信用,充分结合兰州市医保局“两结合三赋能”试点建设工作,发挥出医保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全市两定机构的监督和教育作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晓芳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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