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任务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截至6月底,全市各县区已全部完成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任务,并按照提标后新标准足额按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提标工作。我市共为14768户25279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8803.78万元;1536户1546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供养金1056.12万元;15652户35401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6397.7万元;3404户3563名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1478.28万元;补发共计62953人,补发资金382.01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南永涛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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